关于2021年安徽省、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安徽省、河北省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河北省种子总站、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张亚兵(电话:0551—63436808,邮箱:ahpshbd@126.com,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洞庭湖路3355号安徽农业大厦17A25室,邮编:230051)
河北省种子总站 刘素娟(电话:0311—85697870,邮箱:hbpinguan@163.com,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武婷婷(电话:010—59193142,邮箱:zyspzc@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附件:1.2021年安徽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第二批)
2.2021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第二批)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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