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种业管理司  >  通知公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6-02-05 作者: 来源:种业管理司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25日至20262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异议单位公章。

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企业名称: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阳路576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燕

生产经营范围:杂交稻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0571-867575890571-86757308

邮箱:zjszyzzcc@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邮编:310020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电话:010-59192079

邮箱:zyssc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