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小麦品种、第十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部分稻玉米品种及拟撤销审定稻、小麦、玉米品种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和《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试行)》,现将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小麦品种、第十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需重新公示的部分稻玉米品种及拟撤销审定的水稻、小麦品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方式),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联系单位: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19418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
电子信箱:qgnjzxpzqsc@163.com
(二)标准样品接收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标准样品库
联系电话:010-6218669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80号
电子信箱:zkszzk@caas.cn
(三)亲本样品接收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010-59194513
附件:1.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小麦品种及第十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需重新公示的部分稻、玉米品种目录
2.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的小麦品种及第十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需重新公示的部分稻、玉米品种简介
3.拟撤销审定水稻、小麦和玉米品种目录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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