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种业管理司 > 品种全链条管理
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刊(第19期)
全国农技中心召开省级种子站长会推进品种全链条管理任务落实 近日全国农技中心会同种业司、部科技发展中心在山东青岛召开全国省级种子站长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种业振兴推进会部署要求,聚焦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总结“十四五”种业管理支撑工作进展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布置安排“十五五”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以来,全国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和体系优势,在品种试验管理、供种调度保障、市场监管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支撑工作,为加强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推动品种选育推广和更新换代、保障生产用种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会议要求,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把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专业的本领、过硬的作风,严把品种审定和登记关口,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动真碰硬整治品种同质化、修饰性育种等问题,加快培育推广突破性新品种。要加强种子管理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品种试验鉴定和展示评价、种子检验认证、种情监测分析等能力水平,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确保农业用种安全继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省级品种审定公示指导 为落实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近日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品审办)向各省级品审办印发工作提示函,针对品种名称、品种来源、历年审定和保护等基本信息,强化“省内自查、部省联动、技术支撑、信息协同”,严查一品多名、一名多品、来源不清等问题。一是严格自查公示信息。各省要充分运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品种审定和保护数据库信息,认真审查品种名称、品种来源、选育单位、历年品种审定和保护等情况,确保品种命名规范唯一、来源清晰准确、育种者真实一致。二是严格核查公示信息。国家品审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省拟公示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品种命名是否符合规定、来源表述是否规范、报审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审定要求等。对于省级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较多且频繁出现的,国家品审办将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加强问题信息调查核实。国家品审办将核查意见及时反馈相应省级品审办调查核实,对信息不一致的要组织报审单位认真开展多方面信息核验;对名称重复但品种来源表述不一致的,要核实品种选育报告、查验不同来源样品进行指纹比对。对未经调查核实的品种暂缓公示;对拒不配合核查、虚假申报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及时提交品种标准样品。各省级品审办组织报审单位在公示期满结束前及时向国家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库提交标准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暂缓公告。此外,各省级品审办要积极与国家品审办沟通对接,已建立省级品种审定系统的应与国家品种审定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未建立省级品种审定系统的可在国家品种审定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形成全国统一的品种审定数据平台,实现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信息互联互通。
我部加大网络售种专项整治力度 针对当前网络售种主体多、取证难度大、违法行为多样等问题,今年我部首次将网络售种专项整治纳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组织各级种业管理部门及主要电商平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网络销售种子监督抽查。近日,种业司联合全国农技中心在山东青岛举办首届网络售种对接活动,推动省级种业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网络售种平台建立对接机制,解读网络售种法规要求,引导网络售种相关主体规范经营,加速投诉举报线索处理,推动网络售种秩序持续向好。淘宝、京东、拼多多、快手等电商平台和种子企业代表在活动中向全行业发出“网络售种、诚信经营”的倡议,号召各方共同努力推动种业市场环境净化。下一步,种业司将加快推进种业大数据平台与主要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主体资质信息共享,为精准监管提供支撑,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努力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网络售种环境。
公安部公布3起制售假劣种子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各地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先后立案侦办制售假劣种子等农资犯罪案件200余起。近日,公安部公布9起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其中涉种案件3起: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移送案件,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打掉犯罪团伙1个、犯罪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玉米种子)案,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追缴玉米种子2500余袋,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玉米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扣涉案假冒品牌玉米种子13.4万斤,涉案金额600余万元。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调度宣传组,种业司品种管理处、市场监管处,全国农技中心种子检验处供稿,摘自公安部微信公众号)


提示信息